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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与政策速读

来源:网络 · 2024-10-02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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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持

1.支持港澳青年参加实习见习
推动基地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香港青年实习计划”、“粤港澳大湾区澳门青年实习计划”、“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等活动,吸纳港澳青年到基地实习,为入驻基地实习的港澳青年提供食宿、交通、保险等后勤保障。对提供实习岗位的初创企业给予实习资助,或对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奖励。推动基地发展成为就业见习平台,吸纳毕业2年内的港澳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港澳青年参与就业见习计划,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2.促进港澳青年来粤就业
加强就业扶持政策性补贴落实,确保基地内就业的港澳青年群体同等享受就业政策待遇。鼓励基地入驻企业吸纳港澳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基层就业补贴和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基地内创业就业港澳青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港澳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继续缴费及待遇领取相关政策。

3.降低港澳青年创业成本
通过租金减免的方式,为基地内港澳青年提供低成本创业场地,对入驻基地的初创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予以免租,免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将港澳青年纳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贷款并享受贴息支持。

4.加大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培育力度
鼓励以实现产业化为目的开展科技创新深度合作,促进本地企业向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或创新团队购买含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技术成果并在基地内实现转化。对港澳青年创办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视情况给予一次性资助。

公共服务

1.构建专业服务体系。推动基地积极引入港澳专业人才加入运营管理团队,引入港澳专业孵化机构和社会团体,为港澳青年提供商事登记、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法律顾问、融资对接、财税代理、物业服务、导师顾问、政策咨询、商务秘书等配套服务,打造港式澳式特色服务,逐步建成适合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综合服务平台,真正打通对接港澳双创要素的通道。推动基地组建多层次创业导师团队,引入成功创业者、知名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高校院所专家等专业人士,为港澳青年和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化专业辅导。

2.加强政策对接服务。定时组织举办面向港澳青年的政策宣讲等活动。配备港澳青年政策服务专员,熟悉各级政府部门有关扶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主动对接在基地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精准梳理各项扶持政策,制作简单易懂的政策导引,并指导、协助其办理政务服务和申请政策扶持。

3.加强融资对接服务。吸引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入驻基地,提升基地投融资服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等活动,帮助港澳青年创业项目对接更多创投资源。充分发挥“中国青创板”和“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平台功能,积极推介港澳青年优质创业项目对接上板,提供展示交流、孵化培育、融资交易等综合金融服务。

4.提供“一键入孵”服务。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龙头作用,搭建粤港澳大湾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各基地相关信息,构建基地线上展示空间,为港澳青年提供线上申请入驻各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快捷方式,实现“一键入孵”。紧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及广东政务服务网,发挥大平台的流量导引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作为广东省“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龙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将打造成为人社特色的“国家级、国际化、示范性”的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平台。重点为港澳青年提供全周期的创业孵化育成服务,兼顾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退伍军人等各类群体提供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入驻条件

1.申请对象:

(1)主要引进港澳青年、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群体的创业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其中,港澳青年指年龄在18-45周岁的青年,包括港澳籍居民、在港澳工作时间超过1年的非港澳籍居民、在港澳高校学习的非港澳籍居民等,承诺拥护“一国两制”。

(2)主要引进数字文化创意(含游戏、动漫、VR等)、5G、人工智能、智能硬件等领域的初创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

(3)主要引进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云计算和大数据、信息安全、地理信息、工业互联网、智慧都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内存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等战略性支柱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非初创企业。

2.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应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孵化培育潜力,符合科技、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要求;

(2)入驻项目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自愿接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

(3)入驻项目需在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其中:团队或个人需承诺在入驻后1年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企业需承诺在入驻后3个月内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4)重点引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

·港澳青年人数比例达30%以上的团队和企业(注册企业以缴纳社保人数为准);

·港澳青年或港澳资企业持股25%以上的;

·港澳青年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不含下属子公司)经理、副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科技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及同等级别的高级管理职务的。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只需通过“申报—初审—公示—办理入驻手续”等入驻流程。

·近三年在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总决赛,“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广东赛区决赛、广州赛区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项目,以及天英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区比赛中获奖的项目。

·近三年在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院(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孵化中心等机构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

·获得广州市天河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发展政策成长性奖励的优秀创业项目。

基地支持

1.政策支持

对入驻的初创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予以免租,免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入驻众创空间(非独立办公区)的项目孵化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入驻初创企业办公区的项目孵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非初创企业收取低偿租金,通过增价拍卖的方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承租空间和价格,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基础服务

(1)孵化服务:为入驻项目提供全链条全周期孵化服务,包括“一站式”创业服务、创业实训服务、路演服务、投融资服务、市场对接服务、导师帮扶服务、产品试验试制服务、基础配套服务等。

(2)办公空间:为入驻企业提供联合办公空间、独立办公室,并配备办公桌椅、沙发等设备设施。

(3)共享空间:大、小型活动路演厅(30-200人)、会议室、实训中心、产品试验试制区、党群活动室、众创咖啡、共享茶水间、共享休闲空间、共享书吧、文印室、公共食堂等共享区域。

便利生活

1.交通

园区附近的公交站包括天顺路、天慧路中、天慧路、大观路北、天慧路北、大观路北总站等,路经公交线路超过20条;邻近地铁6号线高塘石站、6号线黄陂站、21号线神舟路站。

2.餐饮

园区设有公共食堂、众创咖啡、便利商店等餐饮区域。

联系方式

邮箱:dawanqu@dwq360.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慧路10、1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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