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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全国医保正式上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近日,在医保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中山五院新增这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这意味着患有上述疾病的参保群众,在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在中山五院直接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无需再回到参保地进行报销。
据了解,从2015年到现在,中山五院已开通省内和跨省异地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医疗费用等多项直接结算服务。其中,跨省异地已开通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及强直性脊柱炎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省内异地已开通52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享有上述门诊慢特病待遇的省内/省外参保人且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中山五院就诊,即可直接结算。
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首先,患者在参保地需完成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其次,患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在线上或线下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线上备案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线下备案则需按照各地的具体要求办理,如有疑问,患者可拨打参保地(区号+12333)进行咨询。最后,完成备案手续后,患者只需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门诊就医时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跨省直接结算的医保支付范围和报销政策?
医保支付范围按照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执行,涵盖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在报销政策上,起付金、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以及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均按照患者参保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醒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需要参保地同时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具体可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中查询,若参保地未开通则无法直接结算。此外,该结算功能上线初期,若出现直接结算异常情况,医院会及时向医保经办部门反馈和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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